任林鹏
鹏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任林鹏,男,汉族,毕业于厦门大学,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研究生,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律师执照,具有中国保监会授予的保险从业资格和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从业资格,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海丝中央法务区青年法务人才。现为鹏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兼法学教授,长期讲授证据法、仲裁法、外国法制史等法学课程。
在执业期间办理和参与办理重大影响的刑事、商业与公司案件多起,业务熟练,接触面广。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东南网、福建电视台、北京青年报、民生导报、南国都市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东南快报等媒体先后对其进行多次报道。
任林鹏律师对我国法律较为熟悉和关注,并有一定的研究,曾撰写文章十余篇。
目录
1 基本介绍
2 社会职务
3 业务范围
4 执业重点
5 社会责任
6 个人作品
7 社会活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任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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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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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律师、仲裁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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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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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鹏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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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右铭:上帝欲使其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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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案例:贵阳故意杀人案、福建贩毒案、
神化美业股权回购案、江苏联成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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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有法治、有民主、有自由的“三有主义”
教育免费、医疗免费、居所免费的“三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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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一带一路国际投资促进会专家顾问委员会 委员
福建省发明创新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智库 专家成员
福州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智库 专家成员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监督员
福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 委员
莆田市劳动关系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 主任委员
莆田市大调解中心 专家顾问
漳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衡水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业务范围
法律顾问、商业争端解决、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及其它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
执业重点
刑事辩护,任林鹏律师作为刑委会委员,有多年的刑事法学研究和刑事办案经验。其出色办理了湖北、上海、河北、重庆、吉林、贵州、广东等地多起案件,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理或以二审改判的结局。如:担任某环保局局长梁某玩忽职守罪一案的辩护人,检察院撤销起诉;担任被告人薛某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改判为两年;担任郑某故意杀人案件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担任康某抢劫案,取得了判处无期徒刑的结果(其他两名同案犯处死刑);担任王某(投毒)故意杀人罪一案的辩护人,取得了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良好结果。
公司与商业诉讼,任林鹏律师通过对适用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以及中国的商业环境和实践做法进行全面而且富有前瞻性的分析,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任林鹏律师成功地处理过众多商业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案件,涉及众多领域的争议,包括股权、不正当竞争、劳动保障、保险以及国内经济、商业事务等等。在诉讼仲裁方面,任林鹏律师擅长提出富有建设性而且切实可行的争议防范方案,制定诉讼仲裁策略,代理客户参与诉讼仲裁全部程序。
社会责任
任林鹏律师在担任福建省重庆商会、福建省四川巴中商会、福建省四川渠县商会、福建省四川南充商会、福州市四川商会、莆田市川渝商会、漳州市川渝商会、龙岩市四川商会等社团的法律顾问的同时,始终心怀感恩,不忘初心,关注弱势群体,多次为川渝在闽的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2022年10月25日,任林鹏律师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0医院调取病历遭拒,为维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于2022年11月将该院告上法庭,2023年5月11日,该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全国首例以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的律师维权公益诉讼。
个人作品
任林鹏律师善于勤奋学习和钻研,从事律师工作后,结合办案实践,撰写文章十余篇。如:
《浅论死刑存废》
《对当今依法治国的沉思》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思考》
《从律师法角度审视律师执业权利》
《对与公司解散有关的法律问题研究》
《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宪法学思考》
《对贞操权索赔案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论易翻供“一对一贩毒案件”证据收集》
社会活动







任林鹏律师执业以来,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商协会等单位的座谈和沟通,参与组织众多的业务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接受媒体采访、参与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讨论点评案件和热点问题,为公共事件、社会热点、法规政策及律师权益保障等问题建言献策,赢得相关单位和社会大众的好评,为各类社会活动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作用。